随手记金融研究院院长杨仁杰表示,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落地,网络支付将更加规范,《办法》重申了未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不可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如客户未主动提出申请,不可为其开立支付账户。
这条规定强调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强化了支付机构回归支付业务本质,让主流资金回到银行体系,有助于防范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吸存,为投资用户减少资金损失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将支付账户的功能、限额,与支付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挂钩,防范和减少因客户姓名被冒用、客户账户被盗刷带来的信息泄露和资金损失。要求支付机构制定客户信息保护措施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自身及商户均不存储客户的敏感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客户信息泄露情况的发生。
杨仁杰表示,《办法》的出台使得网络支付的安全得到了进一步的政策保障。随手记理财社区早前发起的调查结果也显示,92%接受调查的网友表示由于网络支付工具的普及,减少了现金的携带。而在随身携带现金的替代中,42%接受调查的网友选择了信用卡;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的比例为49%。
这些数据从各个方面证明了网络支付的普及性以及网络支付安全保障的重要性。随手记金融研究院院长杨仁杰建议,针对《管理办法》的下发,普通用户应进一步提升安全支付意识。
“建议普通用户的网上支付账户绑定独立的银行卡,且尽量为小额并设置网上支付账户限额,金额较大或经常使用的银行卡尽量不与网上支付账户进行绑定。此外,考虑到《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交易资金按“原路返回至原扣款账户”的规定,用户一旦发生绑定支付账户的银行卡遗失的情况,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主动选择“换卡保号”的服务,防止因卡号变化产生网络资金回款不便的情况。”杨仁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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