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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日记:用臭豆腐“hold”住拍片梦

关键词: 创业日记 臭豆腐 hold

发表于2011-10-10 00:00:00 0 0




  今年刚从云南师范大学广电专业毕业的张圣,还清楚地记得毕业前和同学聊天,开玩笑说“毕业后卖炸洋芋”,没想到自己真的卖起了小吃,只是卖的是炸臭豆腐。8月11日,昆明市中心的一家只有21平方米的臭豆腐店开张。当有顾客问:“你们谁是老板?”张圣、刘应杰和刘智东3个大学生就会默契地互相指指,顾客笑云“你们的老板比小工还多”。其实他们既是老板也是小工,他们为自己打工。 


  可是,开业才半个月,老板之一刘智东决定退股。张圣在日记中写道:“他可能受不了这种炸臭豆腐的油烟,觉得很辛苦,或者想继续考研吧。” 


  臭豆腐店开张 


  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今天,我们筹划了半个月的臭豆腐店终于开张了,生意不错,很开心。 


  还记得创业之初,舅舅非常反对,他认为一个广电专业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也就是交点学费罢了”。于是我想了一个小“计策”,趁舅舅来家里时,我把大学所有的获奖证书拿出来,摊在沙发上。舅舅看了,明白了,“我外甥不是吃干饭的”。 


  决定创业卖炸臭豆腐之前,我们考虑做傣味餐厅、物流公司等项目,但是做了市场调查后,发现做这些需要的资金比较大,管理也比较困难,不如做小吃操作起来简单一些。刘智东说,他曾经吃过一种很好吃的黑色臭豆腐,不过在昆明似乎没有。上网了解一些相关信息后,我和刘智东就踏上了去长沙的火车。一个星期下来,品尝了10多家的臭豆腐,最后选定了最好吃的一家,加盟了这个品牌。学习了两天,掌握了炸豆腐的操作技术,我们就回昆明了。回程买不到车票,坐黑大巴被人坑骗,花了360元却只能坐在塑料小板凳上,颠簸了20多个小时回到昆明。 


  回来之后,我们立即着手找店铺。第一个铺面情况却非常复杂,转过4道手,和我们谈合同的是第四个老板。我们打电话给第一个老板,才知道第四个老板没有转让权。如果当时粗心签了合同,我们还要另外交一大笔转让费,这个项目也许就黄了。 


  再找店铺的时候,我找的是中介,刘智东直接找店老板,没想到我们两个找的是同一家店。直接从店老板吴哥那里把铺子盘过来,价钱也由12万元优惠到了8万元。但是中介以为我们骗了他们,带着七八个人来店里找茬儿,放话说3天就能让我们开不下去。我们最怕的是他们往食物里投毒,就一直派人看着,防备意外发生。 


  还有一件闹心事,前天刚把灯箱挂上去,物管就告诉我们,这里的店铺都要统一挂木头的牌匾。我觉得我们花了1200元做的灯箱更好看就没有换,结果被罚了1000元,还要一次缴清一年的物管费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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