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内地版色戒消解了张爱玲真诚的悔恨》一文中说,本想去电影院看《色戒》的,得知内地版删除了作为最大卖点的12分钟“色”戏,就没兴趣了,因为“买卖不公平”。
然后就看到很多批评此片为“汉奸戏”的博文,又看到洪晃说此片甚好,便又动了心,买了张某影城的日间六折票,将《色戒》看了一遍。
147分钟之后,影片结束。灯光一亮,场内只有寥寥十余人。出场时,听见前面三个小姑娘在议论观感。其中一位说:看了总觉得心里不大舒服。
我也是这个感觉。用上海话说,叫做“窝塞”——就是“郁闷”。
说实话,洪晃说此片甚好,也不无道理。旧上海的氛围极其写实且精致。上海沦陷后的社会背景又交代得一丝不苟。人物之间的紧张关系很吊人胃口。几位主演的表演亦属上乘。那精彩的三级“卖点”更不用提了。内地版删除之,实出于电影不分级的无奈,否则票房一定会更上层楼。
尽管如此,此片仍叫人郁闷,毛病何在?不是李安技不如人,而是李导忽视了电影的更大卖点——“大众情感”。而极其重视大众情感的“卖点”,正是大导演斯皮尔博格捕获大量观众、制造电影经典的拿手好戏!
仅举两例:
《拯救大兵雷恩》抓住的大众情感,是雷恩兄弟四人中,已有三人为国捐躯,再也不能让他们家剩下的唯一一个小儿子雷恩牺牲了,因此要不惜一切代价将雷恩从前线拯救出来。有哪位“大众”会认为这是得不偿失?有了这个深得大众之心的大“卖点”、大悬念,斯皮尔博格就可以花20分钟时间,去尽情渲染诺曼底登陆的血战画面,根本不担心观众没耐心看这段长得过分的奢侈场景。
拯救大兵雷恩
《辛德勒的名单》抓住的大众情感,是结尾处辛德勒接受犹太难民赠送给他的那枚自制戒指,然后声泪俱下地痛悔道:要是他平时不那么花天酒地,节省下来的钱,又可以多救助多少犹太难民的生命啊!有了这句话,辛德勒勾结纳粹发战争财的大污点就可以原谅。而他发战争财的副产品:以仍未泯灭的少许天良救助了一批犹太难民,便被视为“拯救了世界”的崇高之举。有哪位“大众”会不认同犹太难民对他的赞美,并且不原谅他勾结纳粹发战争财的大污点呢?
辛德勒的名单
然而,看了李安的《色戒》,观众会原谅王佳芝失足变节的污点吗?肯定不会!一般“大众”之所以看后觉得郁闷的原因之一,就是不能原谅王佳芝的变节!
《色戒》的前半部分,汤唯饰演的王佳芝极其纯真动人。她爱国,但不说大话,只付诸行动,认真主演抗日话剧。同学们策划以美人计暗杀汉奸易先生,她没二话就参加了,冒着生命危险做女主角,而且很投入,将业余特工表演得很专业,使易先生上了钩。为进一步勾引易先生,她必须乔装有性经验的已婚妇女。她也没怎么犹豫。得知她的性启蒙者将是那位唯一嫖过妓的男同学,尽管不如意,她还是毫不退缩地牺牲了她的童贞。只可惜敌人太狡猾,易先生滑脚了,行刺汉奸的业余行动,变成了一个笑话。这让王佳芝觉得自己牺牲童贞很傻。她很失落,有一种上了同学当的感觉。尽管如此,她仍是一个感天动地的“抗日侠女”形象。
然而接下来就出现了一个大败笔:被易先生抛弃的汉奸曹某识破了王佳芝们的美人计,前来敲诈金条。同学们当着王佳芝的面杀了这个汉奸。李安加出来的这一笔原本可以很精彩。它可以让王佳芝明白,锄奸行动决非儿戏,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当场目睹血腥的杀人场面,可以表现她的恶心和恐惧,但同时也一定要表现她终于明白,要爱国、抗日,就必须正视杀人的残酷,为她后来在上海再次投入锄奸行动,做好充分的心理铺垫。然而,李安却让王佳芝在恶心之后惊恐地逃跑了!这一“跑”,就不是一般的人性弱点,而成了致命弱点。于是,王佳芝“抗日侠女”的形象便大打了折扣。回上海后她再次投入锄奸行动,也失去了充分的心理依据。试想,一个见了杀人场面就要逃跑的懦弱女人,重庆方面的职业特工还敢将锄奸重任交给她吗?
这一败笔是个不祥的转折点,就此将影片引向了歧途。
首先,王佳芝在上海再次答应参加锄奸行动就很难让人信服。她已经不怕杀人场面了吗?原因何在?李安自知无法自圆其说,就回避了这个的过程,直接让王佳芝接受了任务。
后来,王佳芝催促上级特工老吴尽快对易先生采取行动。想充分利用她的老吴拒绝之后,她便歇斯底里大发作,说易先生不仅“钻进了她的身子,还使劲往她心里钻”,她已经快要崩溃了。甚至还表示,她难以忍受易先生趴在她身上时被一枪打碎脑袋,脑浆流她一身的恐怖场面。这才促使老吴决定立刻采取行动。假如王佳芝真这样歇斯底里,说明她已经深陷与汉奸易先生的“爱情”,彻底丧失了理智。老吴只要不想找死,只会断然取消她的行动,否则就太不靠谱,太弱智,太业余了。这番歇斯底里的大发作,彻底摧毁了王佳芝的“抗日侠女”形象,是另一大关键败笔。
即便如此,后来仍有可使观众原谅王佳芝的余地。比如王佳芝坐三轮车离开行动现场后,发现道路已被封锁,足以断定是死路一条了。此时有两个道具可资利用。一是戒指。王佳芝把它留在手上还有用吗?摘下来,扔掉它,可表明她已知错;或者用它贿赂封锁军警以求脱身,再做打算(比如找个地方自杀,以免被捕受辱)。二是毒丸。王佳芝完全可以在被捕时奋力吞下,以求速死。即使被强行抢走,也可以表现她必死的勇气。
然而,李安不仅不表现王佳芝如何被捕,甚至还让张秘书将王佳芝手上的戒指还给了易先生!那么,王佳芝就不仅是怕死,还是糊涂至死,果真是个真心爱上大汉奸的可怜虫了。
最大的败笔,则是易先生在下令枪毙王佳芝之后伤感至几乎落泪,美化了汪伪汉奸的所谓“人性”。
总被误读的张爱玲
我在《内地版色戒消解了张爱玲真诚的悔恨》一文中说,小说《色戒》之所以会打动李安,是张爱玲真诚的悔恨。看过影片后才知道,这句话说错了。李安看到的并不是张爱玲曾经失足于汉奸的悔恨,而是一意放大张爱玲小说中抗日变节者的“人性弱点”,甚至要歌颂汉奸的“人性光芒”,着实伤害了“大众情感”。对此,张爱玲会认可吗?
早在29年前就有人撰文认为,小说《色戒》是“歌颂汉奸的文学”。张爱玲唯一一次为自己辩护的文章:《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见附录),就已经直斥那位撰文者“说话完全不负责”了。
她这样介绍自己的故事:
“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玩票干起了“业余特工”。她不是“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正常的人性弱点”。“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她觉得“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在背地里嗤笑她。这“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这些同学的)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以致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这个“积郁”,就是她对嗤笑过她的同学的不满和上当之感。这个“目的”,就是她终于又可以杀汉奸了,使她觉得自己并没有白白地在香港“牺牲了童贞”。
因为老易“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更不容易对付”,王佳芝不得不长时间与他周旋。也就是说,她一次次“跟老易在一起”做爱,决不是沉溺于性爱难以自拔,而是为了诱杀之,因此绝不能“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至于后来她在首饰店犯了糊涂,“一时动心,铸成大错”,放走了老易,正来自她那“正常的人性弱点”——她与老易周旋既久,老易又给她买了昂贵的钻戒,使她误以为老易才是“真爱”她的,而那些嗤笑过她的同学,似乎只是想利用她。
最后王佳芝坐三轮车离开行动现场,本想到住在愚园路的亲戚家去“住几天,看看风色再说”,却被封锁线阻挡。之后被捕,直到被易先生下令枪毙的过程,张爱玲没写。结果是“易先生恩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他无耻地认为自己“杀人灭口”是所谓的“无毒不丈夫”,王佳芝反而会因此喜欢他。同时,这样还可使王佳芝“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着实使他“自我陶醉”了一番。
因此,张爱玲断然说,她的本意就是“批评汉奸”,决不是对汉奸的“暧昧歌颂”!与此同时,她还要表现的是王佳芝出于人性的弱点,一时糊涂,铸成了大错!由此可见,张爱玲并没有违背“大众情感”。
按照张爱玲的本意,此片本该这样拍下去:
目睹血腥的杀汉奸场面,王佳芝恶心,恐惧,但最后终于明白,要爱国、抗日,就必须正视杀人的残酷。因此回到上海以后,她又义不容辞地再次接受了诱杀易先生的任务,并且因为觉得没有白白牺牲自己的童贞而十分兴奋,十分投入。但是口蜜腹剑的重庆特工老吴只知道利用她,牺牲她,连她最有好感的同学邝裕民似乎也同样如此。这使她感到非常寒心(比如让她看见她托老吴寄往英国的家信已被烧毁,邝裕民却竭力掩盖真相,强化了她受骗的感觉)。相反,他们要杀的汉奸老易,倒似乎是关心她、“真爱”她的。于是她一时糊涂,失足变节。
但她随即就明白自己铸成了大错,在三轮车上扔掉了那只象征着她的愚蠢和耻辱的“鸽子蛋”钻戒,并在被捕之前奋力自杀,未遂被捕,痛悔不已。临刑前,她撕心裂肺地痛哭着向邝裕民等受害同学道歉。同学们却不原谅她。
易先生则恼羞成怒,冷血地下令枪毙王佳芝等人,杀人灭口。惊魂已定之后,他又若无其事地坐到太太们的麻将桌旁去抽烟,自欺欺人地“自我陶醉”了一番,在心里对王佳芝说:“你知道,无毒不丈夫。我若不是这样的男子汉,你也不会爱我。我只有这样做,你才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接着,又悄悄吓唬他太太引狼入室,说:王佳芝是个重庆间谍!然后面带三分春色,微笑离去。
刑场上,王佳芝挣扎着站起来大喊她主演过的抗日话剧口号:“中国不能亡!”同学们终于也挣扎着站了起来,与她一起同呼口号:“中国不能亡!”
枪声响起——
导演李安
任何导演都不可能完全忠实于小说原著。但在“批评汉奸”这一举国一致的“大众情感”上,李安却与张爱玲背道而驰,走上了相反的道路,拍了一部不仅侮辱了偶犯大错的爱国女大学生,而且歌颂了汉奸“人性”的坏电影。而这样一部《色戒》,张爱玲是决不会认可的!
附录: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张爱玲)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入了迷,捧角拜师,自组票社彩排,也会倾家荡产。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所以《色,戒》里职业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个,而且只出现了一次,神龙见首不见尾,远非这批业余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七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John Lecarre)─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上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成了共(产)党文艺里一套板的英雄形象。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远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是说“因为没白牺牲了童贞”,极其明显。域外人先生断章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
我未干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奸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验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装,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the party is over,酒阑人散的惆怅。这种留恋与拖女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装,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住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太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太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原文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牌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入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奸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公式化的小说里的汉奸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惟其因为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如果是个“糟老头子”(见水晶先生《色,戒》书评),给王佳芝买这只难觅的钻戒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使她怦然心动,以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据说是主贵的”,(《色,戒》原文)“据说”也者,当是他贵为伪政府部长之后,相士的恭维话,也可能只是看了报上登的照片,附会之词。域外人先生写道:“汉奸之相‘主贵’,委实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笃信命相,总也不至于迷信到认为一切江湖相士都灵验如神,使他无法相信会有相面的预言伪部长官运亨通,而看不出他这官做不长。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易先生恩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饰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记。“他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怃然。”此后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这是枪毙了她以后,终于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与前如出一辙,连字句都大致相同。
他并且说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说:“读到这一段,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毛骨悚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多谢指出,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因为感到毛骨悚然,域外人先生甚至于疑惑起来:
也许,张爱玲的本意还是批评汉奸的?也许我没有弄清楚张爱玲的本意?
但是他读到最后一段又翻了案,认为是“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暧昧的歌颂”。
故事末了,牌桌上的三个小汉奸太太还在进行她们无休无歇的敲竹杠要人家请吃饭。无聊的鼓噪歪缠中,有一个说了声:“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浅薄的谐音俏皮话。域外人先生问:
这话是什么意思?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这是很明显的譬喻。
难道张爱玲的意思是,杀人不眨眼的汉奸特务头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业?这样的人才是“主贵”的男子汉大丈夫?
“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吃红色食品就是“吃血”,那么吃番茄也是吃血?而且辣的食物也不一定是辣椒,如粉蒸肉就用胡椒粉,有黑白二种。
我最不会辩论,又写得慢,实在匀不出时间来打笔墨官司。域外人这篇书评,貌作持平之论,读者未必知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牵强的曲解与“想当然耳”,一方面又一再声明“但愿是我错会了意”,自己预留退步,可以归之于误解,就可以说话完全不负责。我到底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负责,所以只好写了这篇短文,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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