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因其所属网站21CN未经许可,使用周杰伦25首歌曲向用户提供铃声下载,构成对源泉的侵权,应给源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予以赔偿,共计人民币70000元人民币。
北京源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已获得BMG音乐版权有限公司(亚洲)授权,05年5月31日起,在中国内地无线增值领域独家使用周杰伦所有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全面负责周杰伦歌曲的网络盗版监控、市场销售计费和推广宣传等服务。
去年6月,源泉发现21CN网站在未取得源泉的著作权使用许可、未向源泉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传播并以有偿方式向公众提供《可爱女人》、《斗牛》、《开不了口》、《以父之名》、《七里香》等25首周杰伦歌曲的铃声下载服务,严重侵犯了源泉及歌曲著作权所有者的权益。
源泉目前已获得近70家音乐版权和唱片公司的授权,与140多家SP建立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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