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

更多

阳光股份:关于放弃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键词: 阳光股份 公告 沈阳 物流

发表于2016-11-14 03:40:36 0 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7-L56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持有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达物流")30%的股权,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简称"Reco Shine")持有世达物流70%的股权。Reco Shine拟将其所持世达物流14%的股权转让予Guthrie International Pte Ltd (简称"Guthrie"),本公司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由于Reco Shine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公司放弃世达物流14%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构成了关联交易。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并全票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项交易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各方介绍



  1、Reco Shine简介



  (1)、Reco Shine



  注册地: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



  注册资本:.00(新加坡元)



  投资人注册登记证书的编号:200604415K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Reco Shine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



  



  



  



  (2)、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的名称:Recosia China Pte Ltd



  控股股东的成立时间:1999年5月28日



  控股股东的注册地址: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



  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0(新加坡元)



  控股股东出资比例:100%



  投资人Reco Shine是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GIC Real Estate Pte Ltd)的附属公司。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GIC Real Estate Pte Ltd)是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属下负责房地产投资的机构。



  2、Guthrie:



  注册地:新加坡



  注册资本:(新加坡元)



  投资人注册登记证书的编号:200415242N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DBS Nominees Pte Ltd



  本公司与Guthrie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Reco Shine拟将其持有世达物流14%的股权转让予Guthrie,本公司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世达物流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有限责任;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21号;法定代表人:李国绅;注册资本:8,600万元;主营业务:仓储服务,自有产权房屋租赁;截止200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14,649万元,负债7,132万元,净资产7,518万元。2007年1-9月实现净利润-252万元;



  世达物流拥有位于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21号的房屋及其所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世达物流正在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拟对其进行租赁经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8,000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向Reco Shine出具《同意函》,主要内容为:同意Reco Shine拟将所持世达物流14%的股权转让予Guthrie,本公司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五、自2007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Reco Shine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



  自2007年初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Reco Shine签署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为12,600万元。



  六、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Guthrie是新加坡一流的商业管理和运营公司,本次世达物流引入Guthrie有利于本公司借鉴国际化的商业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徐祥圣先生、饶戈平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本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关联方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同意函》。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0条评论发表评论

热门文章

京ICP备11027698号 CopyRight 2010-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旗下网站:www.sendto.cn(公司网站)www.jiuye.net(就业数字图书馆)

合作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