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庭上周五判决柯达胜诉,公司目前则打算向Sun 求偿10亿美元。
此项判决也惹恼部分反对软件专利的人士,他们认为这正是典型的软件不应该获专利保护的例证。
本案诉讼的三个专利是柯达在1997年从王安实验室(Wang Laboratories )收购而来,比Java出现早了好几年。三个专利(编号
:5 ,206 ,951 、5 ,421 ,012 、5 ,226 ,161 )是与物件管理员的信息整合、信息管理原之间与不同信息类型程序的整
合有关。
柯达在2002年提出这项诉讼,指称这些专利所涵盖的部分包括“某一应用向另一应用要求协助的方式,比如在Java的物件导向程
序语言。”
柯达通过媒体表示,该公司对于法院能还给公司知识产权一个公道表示满意。不过部分人士认为,这些专利一开始根本就不应该
核发,因为这已经牵涉到现代运算的基础:不同程序之间的互动。
经营科技专利网站Groklaw 的Pamela Jones表示,这宗判例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软件专利会摧毁美国,其他国家不需被专利
绑手绑脚,创意将更胜美国一筹。”
“软件可用知识产权与商业机密来作保护,”她指出,“但利用软件专利将会阻碍进步,专利持有人根本很少用到的专利不该被
拿来当作打击其他公司的工具。”
欧盟目前则有意采行允许更多软件专利的制度,反对软件专利人士则极力要求撤销部分专利。
上周,美国专利局刚宣布撤销原先发给微软的Windows FAT 文件格式专利。(陈奭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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