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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软件业要求改版权法 恐与电信业正面冲突

关键词: 版权法 电信业 软件业

发表于2016-07-01 07:40:52 0 0
CNET科技资讯网1月10日国际报道 美国的大型软件产业协会,正式要求国会修改现行的知识产权法,以打击网络盗版行为,但此举恐引发软件业与电讯业的正面冲突。



成员包括微软、Autodesk、Borland 、Intuit、Sybase和赛门铁克(Symantec)等知名软件大厂的“商业软件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BSA ),6 日提出一份建议白皮书,说明该团体对2005年国会修法的提案。



软件企业表示,有鉴于软件程序在点对点网络交换的频繁,和MP3 音乐文件交换相当,他们担心公司未来的营收将持续衰退。



软件企业点名批判的法律之一,是专门用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千禧数字知识产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
白皮书指出,该法在1998年制订时,曾被业界视为可行的承诺,但其后一连串的法院判决,却制造出“有效执法的障碍”。



“商业软件联盟”首席律师Emery Simon 拒绝进一步说明该团体的提案,但任何修改千禧数字知识产权法的意图,都将使其成员与网络服
务企业的正面冲突──网络服务企业一直以来抗拒在线执法与为使用者行为负责。Verizon Communications与Charter Communications过
去一直领军对抗美国唱片协会(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RIAA),力求限制DMCA的适用范围,并有效保护他们顾
客的隐私。



Simon 表示:“我们找出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必须想办法改善执法。”他说:“我们可以预见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但)我们不
建议重修DMCA,我们只是找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然而,电子先锋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资深法律顾问Fred von Lohmann表示,商业软件联盟的建议“似乎不体谅
网络匿名的问题,他们假设IP位址可正确地导向个别人士。如果你认为匿名在网络上和实体世界一样,有其存在的必要,那么你应该质疑
那种假设是否恰当。”



商业软件联盟的白皮书也建议收紧核发专利的规定,让第三者更容易挑战已提出和已核发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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