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侵犯广联达软件著作权的被告人霍某、吴某、段某等6人依法做出刑事判决,广联达打击盗版专项工作又一次取得重大突破,
判决书认定,自2013年4月起,被告人霍某雇佣吴某、段某等人,未经我公司许可,利用互联网销售我公司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加密锁和软件破解程序,销售金额达人民币27余万,数量达500余份,该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以严惩。从而判处主犯霍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他5名同犯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初,有不法分子通过百度推广平台销售盗版的广联达软件,该行为严重侵犯了用户、公司的正当权益,损害了我公司的商誉。公司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于2013年10月将盗版网站所有人霍某及其同伙吴某、段某等6人抓捕归案。
近年来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国务院连续多年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信息,仅2014年全国版权系统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就达2600多件。
广联达对待盗版软件的态度是鲜明的、坚决的,一直以来积极采取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但打击盗版工作任重道远,广联达将会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将继续为企业的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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