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了P2P信息中介的定位,对于P2P的经营范围采取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要求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而之前广为流传的5000万准入门槛、从业人员资质等,并未纳入细则。
《办法》还规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P2P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不过该备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如果大家细心分析就会发现,监管貌似面面俱到,实则处处手下留情,并没有出现一刀切的情况,这在中国监管政策史上绝无仅有。”迪蒙网贷系统(www.dimeng.net/ )CEO向隽认为,监管部门担忧P2P作为新生事物,采取具象化管理措施,极有可能会扼杀行业的创新活力,因此监管细则才会出现那么多处“自相矛盾”的地方。
宽松监管的背后,是国家对这一创新业态的深切厚望。由于中国传统金融体系的缺陷,中国5000万家中小微企业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成为解决中小微企业最大希望。在强劲的市场需求带动下,P2P发展迅猛,截止到11月31日,中国共有P2P平台6700多家,投资人数370多万人,借款人数180多万,历史成交量已达到1.4万亿元。
“在国家战略支持下,随着宽松监管政策的落地,P2P将持续至少3年的爆发式增长”,向隽说,监管落地有利于行业形成统一的监管规范,防止平台踩红线,使行业逐步形成自律,减少P2P平台出现自融、跑路、诈骗等现场的发生,为行业正名。同时,监管细则微行业创新预留的巨大空间,将让那些真正致力于普惠金融的平台,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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